2021年6月3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号),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16万元、省资金500万元(其中,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0万元)。依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资金项目计划,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2516万元、省资金500万元。
二、项目安排原则
1.围绕全县年度目标任务。
2.综合考虑群众积极性、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因素。
三、项目安排情况表
郏县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任务 | 投资规模(万元) | 受益对象 |
1 | 2021年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 | 郏县 | 购买红牛508头 | 762 | 实施项目的村 |
2 | 2021年郏县特色产业奖补项目 | 郏县 | 发展种植、加工等特色产业 | 2248 | 实施项目的村 |
3 | 2021年郏县交通费补助项目 | 郏县 | 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 6 | 符合条件的劳动力 |
监督电话:郏县扶贫办 0375-767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