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1]486号),下达我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360万元。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资金项目计划。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360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全县年度总体目标。
2.综合考虑群众积极性、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因素。
三、项目安排情况表
监督电话:郏县乡村振兴局 0375-7675945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