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预算安排,计划投入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5万元,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资金项目计划。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财政配套资金1145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全县年度总体目标。
2.综合考虑群众积极性、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因素。
三、项目安排情况表
监督电话:郏县乡村振兴局 0375-7675945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