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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计划
日期:2021-01-10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参照2020年扶贫资金规模,编制郏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计划。

一、项目建设地点

全县实施项目的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郏县2021年计划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76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20个,投资1000万元,占16.67%;产业类项目51个,计划投资4500万元,占75%;就业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210万元,占3.5%;金融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50万元,占0.8%;教育类项目3个,计划投资90万元,占1.5%;其它项目(设计、监理费)4个,计划投资150万元,占2.5%。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20个,投资1000万元,硬化商砼道路53220m2,沥青混凝土路面17500

(二)产业项目

计划实施产业类项目55个,投资4500万元。

1.种植项目:计划实施种植项目33个,发展大棚蔬菜、蘑菇种植,投资1650万元。

2.养殖项目:计划实施养殖项目15个,购红牛1700头,投资2500万元。

3.加工项目:计划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7个,投资350万元。

(三)就业项目

计划实施就业类项目1个,投资210万元。

(四)金融项目

计划实施金融类项目1个,投资5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提供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五)教育类项目

计划实施(雨露计划)教育类项目3个投资9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6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20万元,短期技能培训10万元。

(六)其它项目

设计、监理项目4个,投资122万元。

三、资金来源

郏县2021年计划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8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200万元。

四、预期目标

通过基础设施、产业、就业、金融、教育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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