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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1-12-25

为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发挥产业带动优势,促进郏县红牛产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1年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价对象

根据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筛选对接项目1个,为2021年郏县红牛养殖项目。我们针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自评。

二、基本情况

2021年6月3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号),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16万元,经实地考察、论证,确定了2021年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项目资金共计762万元,购买红牛508头。

三、绩效评价

通过2021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的实施,促进郏县红牛产业的发展,提高了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具体情况为:

一是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绩效目标较为清晰,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明确;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决策过程民主、程序合法,资金分配方法科学合理,分配及时。

二是项目制度方面。项目申请、审批程序较为规范,严格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扶贫办组织论证并纳入项目库”的程序实施,坚持“村申报落实,乡镇组织实施,贫困户参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的原则。

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县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街道)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有特困供养贫困户和一、二级重度残疾贫困户的非贫困村,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较好,在资金管理上能够严格坚持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支付依据符合规范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四是目标完成方面。通过郏县红牛养殖奖补项目的实施,投入财政衔接资金762万元,购买红牛508头,受益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290人,较好实现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要求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一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意识。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郏县红牛养殖产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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