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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日期:2022-12-10

郏县202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公示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群众发展能力,实现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项目村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传统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民主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郏县2023年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9000万元,实施项目105个。其中: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3个,投资1700万元,占18.9%;产业发展项目62个,计划投资6200万元,占68.9%;金融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115万元,占1.3%;就业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480万元,占5.3%;教育类项目3个,计划投资169万元,占1.9%;其它项目(设计、监理、验收、市派第一书记经费)4个,计划投资336万元,占3.7%

(一)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计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3个,投资1700万元,硬化道路121430m2。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二)产业发展项目

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2,投资6200万元。

1.种植项目:(1)计划投资2000万元,发展蔬菜、香菇种植等特色产业,建大棚200000m2;(2)计划投资2200万元,发展烟叶种植,建标准化炕房110座。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1月。

2.养殖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购红牛1330头。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三)金融类项目

计划实施金融类项目1个,投资11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计划实施时间:第一批2023年3月,第二批2023年8月。

(四)就业项目

计划实施就业类项目2,投资480万元。其中,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和务工奖补250万元,公益岗补助230万元。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2月——2023年9月。

(五)教育类项目

计划实施教育类(雨露计划)项目3个,投资169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120万元,短期技能培训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19万元。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2月——2023年11月。

(六)其它项目

其它项目4个,计划投资336万元,其中设计、监理、验收费300万元,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经费36万元。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三、资金来源

郏县2023年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9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6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00万元。

四、预期目标

通过乡村建设、产业、就业、金融、教育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分别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负责,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保证。

2.严格资金项目管理。落实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检查验收制等,压实乡村振兴、财政、审计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和监理公司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

3.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宣传发动,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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