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43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资金项目计划,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43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2.聚焦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短板。
3.聚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需求。
三、项目安排情况表(见附表)
监督电话:郏县乡村振兴局 0375-7675945
2022年12月31日
郏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资金项目计划公示附表-13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