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将至、春节临近,食品消费逐渐进入购销旺季,聚餐聚会随之增多。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采购渠道要正规,标签查看要仔细
(一)采购食品应到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经营资质的食品销售单位,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农贸(批)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二、外出就餐要谨慎,合理饮食防风险
(一)外出聚餐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不建议参加聚集性活动。同时,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凉菜冷食;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筵席时,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在就餐后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相关凭证。
(二)公筷分餐,抵制浪费。聚餐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传染。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三)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举办者需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
三、居家烹饪莫大意,安全营养掌握好
(一)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食材要烧熟煮透;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过夜熟食、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二)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不暴饮暴食,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不适或其他疾病的发生。若午餐饮食丰盛,晚餐时可选择清淡、脂肪少、易消化的食物,且注意不应吃得过饱。
佳节来临之际,提醒您:饮食要注意干净卫生、粗细搭配、蔬果相伴。在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并保存好购物或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