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批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
1 | (郏)食药监械罚(2017)239号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案 | 郏县渣园乡卫生院 | 张朝轻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 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20日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0日 |
2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42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王乐飞(郏县云朵美食铺) | 王乐飞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未履行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
3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48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案 | 郝素红 | 郝素红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二)项 | 未履行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30日 |
4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4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郝国亮 | 郝国亮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五)项 | 未履行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30日 |
5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53号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堂街镇联办小学 |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3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6第一款条(三)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11日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0日 |
6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6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张国安 | 张国安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五)项 | 未完全履行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8日 |
7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71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变化未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 杨占伟 | 杨占伟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变化未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7条第一款;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9条第 一款 | 自动履行2017年9月29日 | 郏县食药局2017年9月29日 |
8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74号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案 | 郏县渣园乡马头张村卫生室 | 张灿彪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 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20日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0日 |
9 | (郏)食药监械罚(2017)275号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案 | 郏县渣园乡朱庄村卫生室 | 明晓杰 | 未按规定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 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20日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0日 |
10 | (郏)食药监械罚(2017)276号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郏县福福香食品有限公司 | 邱林根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0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25日 | 郏县食药局2017年10月24日 |
11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77号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郏县前中王星星幼儿园 | 王醒 | 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3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6第一款条(三)项 | 自动履行2017年10月25日 | 郏县食药局2017年10月25日 |
12 | (郏)食药监食罚(2017)278号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 赵潇洒(郏县拜斯特食品商行) | 赵潇洒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7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二款 | 自动履行 2017年10月30日 |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