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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案件审核情况登记表
日期:2018-01-05

案件审核情况登记表

2017年12月                    

编号

案件

审核

时间

办案

单位

行为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种类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案件来源

1

12.26

东城所

郏县一家人烩面馆  

吴志强

293

1、警告  

2、并处罚款2000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

监督检查

2

12.26

稽查队

孙道安

294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9盒、10支

2、没收违法所得1426.55元

3、并处违法所得销售的药品货值1490.35元三倍4471.05元罚款

《药品管理法》第72条

举报

3

12.26

稽查队

徐勇军

295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第35条

监督检查

4

12.27

东城所

郏县超伟豆捞店

刘延霞

296

罚款人民币5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监督检查

5

12.28

东城所

郏县蜀味香饭店

管新杰

297

罚款人民币6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监督检查

6

12.29

稽查队

郏县朝旭超市

王朝旭

298

1、没收违法所得2749.18元

2、罚款5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2项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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