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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日期:2018-12-29
编号案件审核时间办案单位行为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种类依据法律法规条款案件来源


111.4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毅民(郏县好民食品商行272罚款5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监督检查
211.9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郏县万客来商贸有限公司青龙湖店2731、没收违法所得9.9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1项监督抽检

311.12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郏县妇幼保健院2741、没收无合格证明文件的进口人工晶体1盒2、罚款20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3项协查

411.12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占杰(郏县金升源食品商行)275罚款5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监督检查

511.14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贝贝乐幼儿园
黄战豪
2761、警告
2、罚款2000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监督检查

611.16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郏县冢头高刘庄村卫生室277罚款8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监督检查
711.19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亚娟(郏县谷之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78罚款11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监督检查
811.26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朋朋(郏县王朋朋超市)2791、警告
2、并处罚款2000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监督检查

911.26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树行(郏县大屯王记早餐店)2801、警告
2、并处罚款2000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监督检查

1011.30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郏县堂街镇后庄村卫生室281罚款5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监督检查

1111.30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郏县堂街镇堂西村卫生室282罚款6000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监督检查

1211.30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付轻(郏县富鑫购物广场)2831、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三小条例》第44条上级交办

1311.30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袁红军(郏县姥姥家大锅台饭店)284罚款人民币5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2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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