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单位 |
行为人 |
处罚幅度 |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
1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和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 2、并处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2项 |
2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老字号铁记烩面城(铁卫国)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
3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新杰饭店(邱新杰)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
4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客来多购物广场(秦素民)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2项 |
5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中医院 | 合并处罚款50000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
6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亚平水果店 (涂亚平) | 1、警告 2、并处罚款2000元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 |
7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青好超市 (宋青好) | 1、警告 2、并处罚款2000元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 |
8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重庆麻辣香面馆(冯亚军)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
9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仝记面馆(冯冠军)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
10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堂街镇王楼中心小学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
11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高鹤豆腐菜(高鹤) | 1、警告 2、合并处罚5000元 | 《三小条例》第45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 |
12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 罚款30000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7条第3项 |
13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 1、警告; 2、没收过期样本稀释液1瓶(1ml) 3、并处罚款30000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3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5项 |
14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人民医院 | 1、没收过期抗酸染色液2盒;2、并处罚款50000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3项、第67条第3项 |
15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王国仓早餐店(王国仓) | 1、警告 2、并处罚2000元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29条 |
16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王集乡西岩村卫生室 | 罚款2000元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5项 |
17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堂街镇中心学校 | 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5项 |
18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振仔食品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2、并处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2项 |
19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振仔食品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625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