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单位 |
行为人 |
处罚幅度 |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
1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志红饭店(白志红) | 1、没收违法所得2.2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 |
2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艳晓家宴城 (霍战许) | 1、没收违法所得2.4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 |
3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福万家饭店 (雷军涛) | 1、没收违法所得2.4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 |
4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妇幼保健院郏县儿童医院 | 1、没收劣药220g 2、没收违法所得1973.85元 3、并处货值金额2147.5元2倍罚款4295元 | 《药品管理法》第74条 |
5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长桥镇第一初级中学 | 1、没收违法所得2.7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 |
6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崇德幼儿园 | 1、没收违法所得2.4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第4项 |
7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平顶山市秦新民食品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287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3项 |
8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赵丽鸽早餐店 (张永红) | 1、没收违法所得9元 2、并处罚款10000元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44条第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