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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15

局属各相关股室:

根据《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4〕245号)《平顶山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经商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7月15日

 

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4〕245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平顶山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平农〔2024〕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高质量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一)目标任务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全年完成215人。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人均补助资金测算标准如下,培训费用根据实际需求支出。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12天(理论+实践),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左右,线上学习30个学时。

(二)重点方向

1.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股室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大豆、玉米、小麦、油菜、花生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实施范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结合实际需要开展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举办不超过20个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分层分类组织实施。积极推荐优秀学员参加省、市级高端示范培训,依托省级培育机构,发挥科研和人才高地优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乡村设计人员示范培训。县级开展产业普惠培训,聚焦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提升、乡村社会事业促进者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女性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二)切实提升培育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认真审核本级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2.深入摸底调研。要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3.科学制定方案。要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等安排,按要求经过审核报送市农业农村主管科室、县财政局备案。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

(三)系统提升体系能力

1.推进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完善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选用和监督管理。支持农业发展中心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农业发展中心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用好多样化培训手段,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委托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培训,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提升农民学历水平。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2.加强师资教材质量建设。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专家纳入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那农业发展中心、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队伍,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中选聘优秀教师。将科技特派团成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要审核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指导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优质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适时开展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直播培训。把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农业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数字素养与技能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开发特色培训课件,鼓励农民线上自主学习。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

(四)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五)强化全过程管理。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1.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观摩交流、优秀学员奖品、交通费、保险费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由农业发展中心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2.强化“三级联动”监管。要加强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3.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根据《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90%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六)做好指导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协同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持续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积极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10号)要求,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金融信贷知识培训和对接服务。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鼓励高素质农民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继续推荐高素质农民参加创业创新大赛,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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