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郏县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8日
郏县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县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交邮融合的要求,完善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增加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创新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资源共享、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着力推进道路客运与旅游等关联产业及要素资源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一体,便民惠民。聚焦农村客运和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提高城乡客运服务质量和农村物流服务效率,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城乡交通运输公益属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社会参与,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三)融合共享,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与特色产业、旅游、电商、邮政、快递、供销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鼓励新业态创新发展,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物流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
三、工作目标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更加完善,衔接更加顺畅,运输供给质量更加高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明显,社会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显著增强。
(一)城乡交通运输融合发展更加深入。城乡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力资源、运输信息深度融合,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l00%,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建制村配送24小时送达。
(二)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实现乡镇通二级公路、建制村通路面宽4.5米以上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三)城乡客运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建制村通客车比例保持100%;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率达到100%;城市公交线路延伸和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营线路连接建制村达到80%以上;新增城乡客运车辆新能源车辆比率达到70%以上,推广应用新型货运新能源车辆;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城乡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设或改造集运输组织、仓储服务、信息交换、物流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新增一批兼具客货邮等多种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率保持100%;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l00%;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建制村配送24小时送达。
(五)城乡交通运输科技含量持续提升。支持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或农村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的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接入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客运信息化、公交智能化、物流网络化、场站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二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电子客票覆盖率达到100%。
(六)城乡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按照“五有”标准建设并实现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明显减少。县道、乡道和通客车村道安全隐患治理处置率达到100%。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乡路网通达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形成县域内以乡镇为区域中心、建制村为节点,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市与市、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农村公路的连接互通。强化通村公路与村内主干道的连接。
(二)全面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客运服务提升工程。整合县域内城乡客运经营主体,鼓励客运经营企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实施全域公交。通过开通预约班线、加密既有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开通定制客运线路、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打造灵活多样的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务工、赶集、农忙、假日探亲等重点时段出行需求。在农村客运车辆积极推广移动便捷支付,逐步与城市公共交通实现一卡通行。客运企业要依托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班线二维码等多种方式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约车包车、定制客运等“一站式”出行服务。鼓励通过电话预约、网络平台一键叫车等方式,为农村地区老年人提供便捷叫车服务。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票制票价体系,构建普惠便民的城乡出行服务系统。
(三)全面提升货运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农村货运物流服务提升行动。市场经营主体要结合邮政快递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要求,合理规划运输网络,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和邮件运输配送服务,满足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双向流通需求,畅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智能分拣系统建设,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配置智能快递箱、条码扫描器、移动信息终端等设备。鼓励“互联网+”农村物流新业态发展,支持在农村物流领域发展网络货运运营服务模式。
(四)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工作成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动相关运输企业按“五有标准”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有效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强化邮件快件交接规范,降低邮件安全风险。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消危”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落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
(五)大力推进城乡客货场站功能深度融合。开展县、乡、村农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优化行动。有序推进客运站改扩建,因地制宜增设具备管理综合服务、客运、邮政快递、旅游集散、物流运输等服务设施,鼓励在保障客、货运输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开发利用。按照标准适宜、经济适用、因地制宜原则,升级改造公路货运站场,拓展邮政、快递、供销、分拨中心等功能。加强与邮政企业合作,升级改造现有县级邮政处理中心,完善客运、货运服务功能,实现站场资源集约利用。按需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物流、电商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支持对辖区内既有乡镇客运站、交管站、公路养护站等场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农村物流和邮政快递作业区,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推动有条件的乡镇邮政支局升级改造,使之具备货物中转、客运服务等功能,提升站点综合利用效率。鼓励将客运公交站设置与村级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相结合,实现站点复用。
(六)大力推进运力资源深度融合。推动交邮融合、电商物流等多种形式农村物流发展,大力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建制村通邮、快递进村工作的协同推进,大力开展与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普及推广城乡客运班车、“村村通”客车代运邮件、快件模式。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出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推广应用客货邮兼顾、经济适用的新型客运车辆。
(七)大力推进经营主体深度融合。积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推进经营主体整合,支持交通运输、农村物流和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和资源整合,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运集中、信息互通”的一体化服务,促进农村物流资源的高效集约配置,积极承接县、乡、村三级快件运输业务。
(八)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增强客运线路服务乡村旅游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创新,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组织定制运游化模式,支撑全域旅游发展;围绕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开通特色客运线路,打造“城乡客运+旅游、康养度假、休闲农业”等融合发展模式;培育水上旅游、交通文化旅游、景观公路旅游等交通旅游经济;鼓励运游融合新业态发展。
(九)大力推进农村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成果,依托县域特色产业,鼓励农村物流企业和其他产业深入合作,进一步拓展仓储、分拨、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生产制造、农产品供应链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供、运、销”一体化全链条服务保障能力。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国家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打造一批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十)大力推进信息资源深度融合。依托已建成的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整合相关领域信息数据资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人、车、货、站、线等要素的精准匹配,激活农村客流、物流、信息流的微循环,逐步实现城乡客运、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信息共享对接,促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信息资源的充分整合、高效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主导,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建、文广、商务、城市管理、公安、供销、邮政、各乡镇(街道)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和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落地落实。
(二)突出规划引领。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优化综合交通运输节点和线网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等,强化规划调控力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三)强化政策保障。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县级资金保障政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推动重大工程落地实施,协力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用地、资金、审批等困难。
(四)规范创建程序。在符合创建条件的基础上,县政府统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编制示范创建申报材料,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创建实施、验收考核、评定命名的程序组织开展。
(五)加强绩效评估。建立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省级创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将按年度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六)加强示范宣传。大力宣传在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典型事例等,及时总结经验、交流研讨,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