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政策摘要: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的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的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申报所需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