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县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级别。为落实好我县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好全县就业领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少春节期间大型公众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的部暑要求,自2020年1月27日起,县人社局就业部门暂停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
二、做好劳务派遣领域防控工作。我县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做好原来已经派往肺炎疫区(湖北武汉及周边邻近地区)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规劝他们暂时不要离开疫区返郏县,并全力配合疫区有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同时,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往疫区,特别是疫情严重的地区,新增派遣劳务人员。
三、暂停举办技能培训班和创业培训班。各技能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培训宣传、招收学员和开班培训活动。凡在春节期间和疫情防控期内违规举办培训班的,一律取消培训补贴和定点培训资质。
以上工作或活动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