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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日期:2021-04-25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2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规定,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进行公告。



关于河南明智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违法行为的公告

经查,河南明智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郏县冢头镇北街村仿古一条街、农耕花园A区项目拖欠黄颇、李留喜(唐兴泽)王国宝3个工队63名工人工资229.677万元情况属实,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8月19日对该公司下发了郏人社监大令字[2020]2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后逾期没有改正。其法定代表人吴志军已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我机关于2020年8月31日将有关材料移送郏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郏县公安局于2020年9月2日受理。

根据人社部第29号令:《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是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度。现将河南明智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公告。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关于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违法行为的公告

经查,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郏县青龙湖社区二期工程8、10号楼期间拖欠孙永会等115人工资196.405326万元,情况属实,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12月18日对该公司下发了郏人社监大令字[2020]48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后逾期没有改正。其法定代表人张要锋、工程分包人熊保全已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我机关于2021年1月19日将有关材料移送郏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郏县公安局于2021年2月9日受理。

根据人社部第29号令:《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是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度。现将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公告。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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