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35号)、《平顶山市关于实施回归工程进一步加强返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农工创 〔2021〕2号)、《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平政办〔2017〕59号)、《郏县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郏农工创〔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第二批郏县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及返乡下乡创业之星按照评审标准,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4日-22日
监督电话:0375-5151768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郏县第二批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下乡创业之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