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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政策】初、高中学籍管理、小升初等办事指南
日期:2024-06-28

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网(以下简称“国网”)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高中转学如外省不需要相关纸质手续,我省纸质手续可简化)

1、到转入学校申请领取《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4份,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2、到转入学校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直管部门)盖章;

3、到转出学校盖章;

4、到转出学校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直管部门)盖章;

5、将1份全部盖完章的申请表给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在国网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此申请表扫描件;

6、各级盖章单位网上审核,完成国网转学。

二、高中学籍管理部分

凡以下10种学籍流动行为,自省网提出网上申请后15个工作日必须完成各级审核,否则申请无效,特此声明

1、跨省转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5]95号文件精神,跨省转学转出的高中生须有平顶山市高中正式学籍、转入省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出系统。凡县区高中还要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最后持学生外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省转出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省转出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前须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国网转学流程。

2、跨省转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5]95号文件精神,跨省转学转入的高中生须有河南省户口本原件和外省高中正式学籍(以外省加盖有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转学证为准)、学籍表。办理时请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系统外转入(并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照相),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转学证》上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以示同意接收)。凡县区高中还要由转入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最后持学生我市户口本原件及转学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省转入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如在外省参加相应省级考试可携带盖有省级考试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办理免考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前须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国网转学流程。

3、跨地市转出:跨地市转学转出的高中生须有平顶山市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转入地市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开具《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持转学证到转入学校上级(逐级直至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学生再到转出学校办理审核手续后持《转学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地市转出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地市转出手续。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各级审核应同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审核。

4、跨地市转入:跨地市转学转入的高中生须有外地市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我市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开具《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之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入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最后学生到转出学校办理网上审核手续后再到转出地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审核,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地市转入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各级审核应同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审核。

5、跨县区转出:跨县区转学转出的高中生须有平顶山市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转入县区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开具《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入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之后到转出学校审核(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最后学生持《转学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县区转出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县区转出手续。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各级审核应同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审核。

6、跨县区转入:跨县区转学转入的高中生须有平顶山市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转入县区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开具《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入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之后到转出学校审核(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最后学生持《转学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特别说明: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县区转入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县区转入手续。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各级审核应同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审核。

7、休学:因病提出休学申请的高中生须有平顶山市高中正式学籍和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办理时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后经学校同意,由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休学,并在其休学申请(或休学证明)上加盖学籍专用公章(凡县区高中还要由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加盖公章),之后学生(或学生家长)持休学申请(或休学证明)及诊断证明到市教育局卫生保健站(地址:平顶山市一中东20米市招办二楼)进行医学鉴定,最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特别说明:凡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学籍将调整到低一年级。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办理完以上手续后,纸质材料存档单位须在“国网”中上传扫描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

8、复学:学生因病后治愈可提出复学申请。学生个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后,由原学籍所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复学,并在其复学申请(或休学证明)上加盖学籍专用公章(凡县区高中还要由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加盖公章),之后学生(或学生家长)持复学申请(或休学证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特别说明:凡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学籍将调整到低一年级。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办理完以上手续后,纸质材料存档单位须在“国网”中上传扫描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

9、更改个人信息:须进行逐级审核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的更改,请家长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到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处查验证件、提出网上申请后,家长携带证件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进行网上审核方能更改;无须逐级审核的个人信息更改(如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可直接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由学籍管理员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籍生修改模块中直接修改后即可生效。

10、取消学籍或退学:高中在籍生凡因为各种原因欲取消学籍或退学的,请到学籍所在学校提交取消学籍或退学申请,并向学校如实说明原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负责对学生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中为其提交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异动申请,同时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学生或家长携带此证明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网上审核手续。特别说明:凡取消学籍、退学的学生今后将不能在全省重新取得高中学籍、不能参加中招考试、不能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证书。

三、初中学籍管理部分

(一)、转学

1、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流动儿童、少年要求转至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的;

民办学校学生可转学至其他民办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

2、转学流程见“国网”转学流程

3、说明:市城区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学生因特殊情况可申请由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转入公办学校或由民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凡涉及民办学校的学生流动均须民办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学生因特殊原因需在本辖区内由寄宿制初中转往走读初中或由走读初中转往寄宿制初中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后,方可转学。

(二)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

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校长签字并盖学籍专用章),经上级教育卫生保健部门审核后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准予休学。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盖章同意,报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上申请休学(须将休学申请和相关证明电子影像件上传)。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继续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须凭休学审批手续及复学申请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盖章同意,报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上申请复学(须将复学申请电子影像件上传)。

四、高中毕业证办理

1、集中办理:高中毕业证每年在5月份和8月份由学校集中办理两次,每次历时一个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

2、个人办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个人办理的,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应在证明上明确标注学生姓名、学籍号,并加盖公章),学生携带证明及2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受理和办完时间视普教科工作安排而定。

五、学籍注册部分

1、高中学籍注册:凡被我市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将本年中招准考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审查备案,学校凭以上两证件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经县、市、省三级审核通过后方成为正式学籍。特别说明:各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应按照当年招生政策执行,凡不按招生政策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

2、初中学籍注册:(本款仅适用于市城区各公办初中,县区初中以县区教育局规定为准)凡被初中录取的学生应将本年市教育局印发的入学通知书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交学校审查备案,学校凭以上两证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问题解答

1、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到几岁?答:《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小学入学原则是什么?答:适龄儿童免试、依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若父母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亦可在父母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入小学?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具有父母在居住地(务工地)办理的暂住证。凭暂住证及父母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与暂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或规范的住房合同到居住地片区所属小学联系入学。

4、“小升初”划片原则是什么?答: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升入初中。市教育局根据各片区当年生源(即片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分布)结合初中当年招生容纳量,按照相对就近(考虑全局)原则进行学生划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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