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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日期:2023-09-20

郏县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目前,我省已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我县根据省级政策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工程,教体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考量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

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3档,一档2500元/学年,二档2000元/学年,三挡1500元/学年.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中的风险未消除对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500元。

3.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4.取得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直接申请并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报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将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开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校内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提取事业收3%-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资助档案管理

按时完成资助金发放,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要保存完好,以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资助工作政策的重要性,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二)规范资助工作程序。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尤其在评审环节,一定要以实际调查走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基础,结合查验相关证件,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资助。资助款发放过程中,任何个人、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拆分或收缴学生资助款。

(三)建立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专门档案。

将有关凭证和相关资料建档并长久保存,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四)上报电子档修改文件名并制作压缩包后以单位发送县资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186123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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