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汪燚宾、薛运锋、 黄灿辉三名同志,根据县司法局2024年《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由县司法局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员,为期三年,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