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年度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日期:2022-04-29

                          2022年度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抽查行业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检查事项清单

检查时间

1

食品经营市场主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烟草局

1.食品经营监督检查、信用承诺事项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烟草许可监督检查(县烟草局)

 

2022年10月底前

2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人社局

1.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县市场监管局)

2.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人社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

学校食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教体局

县市场监管局: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县教体局: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2022年10月底以前

4

烟草专卖零售行业

县烟草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广告行为检查(市场监管局)

2、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烟草局)

2022年10月底以前

5

检验检测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后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

6

危化行业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对于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考核的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7

古玩店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8

工业产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1、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格检查。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9

食品生产企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2022年10月底前

10

行业协会商会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价格行为检查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完成

11

肥料市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

1.专利真实性检查

2.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3.肥料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2

劳动用工行业

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管局

1.登记事项检查

2.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3

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市场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1.农资(种子、农药、化肥)行业市场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4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1.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2.兽药质量监督抽查

3.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5

对重点货运源头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对在用的称重设备是否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且检定合格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2.对货运车辆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的检查(交通运输局);是否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的检查(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6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道路客运市场主体、车辆、从业人员行政许可情况;运输经营行为情况;变相挂靠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及使用情况(交通运输局);2.道路客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3.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所属“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落实情况;对使用性质为“租赁”的客车,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执行国家《汽车租赁服务规范标准》情况(公安局);4.旅行社、导游与道路客运市场主体及委托人员签约车辆、人员营运资质情况(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7

学校办学情况联合检查

县教体局

县卫健委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公安局

1.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2.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

3.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4.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5.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6.学校卫生情况监督检查;

7.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8

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检查

金融办

县市场监管局

1.《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典当经营许可证》规范使用情况

2.《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1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县林业局

县市场监管局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0

全县范围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

县民政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1.登记备案监督检查(县民政局);

2.消防安全检查(县消防救援队)。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1

加油站经营场所

气象局

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管(气象局);2.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生态环境局);3.计量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2

人防维护管理经营企业

县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是否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2.是否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3.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禁止使用童工及女职工保护等落实情况检查;4.广告发布以及发布违法违规招聘信息行为检查;5.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4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2.实名制管理情况检查;3.工资按月发放情况检查;4.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使用情况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5

全县取用水行业

水利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个人/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检查,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

26

房地产开发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

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1.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7

律师事务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禁止使用童工;4.女职工权益保护。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8

辖区歌舞娱乐场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委

1.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2.未成年人进入情况,员工着装是否统一,包间门是否能锁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疫情防控情况;3.公众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9

工业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工业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

30

建筑

县住建局

县人社局

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监管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2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县商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

1.成品油供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2.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情况;3.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4.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3

房地产企业

县统计局

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县税务局:调查对象纳税情况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对象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4

规模以上贸易企业

县统计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县商务局:调查对象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有失信、违法行为;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对象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5

商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卫健委

卫健委: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管理

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信用承诺事项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6

住宿业

县卫健委

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

卫健委: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管理

消防:消防检查

公安局:治安情况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7

工业生产企业

县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1.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2.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监督检查。

4、地下水管理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卫健委

 

(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检查;未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检查;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检查;提供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检查;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的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标签和外观质量的检查);

(三)公安局:网络安全技防软件是否按规定正常使用;网络安全日志留存是否达到6个月。

(四)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五)公共场所卫生情况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39

旅馆业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大队

公安机关: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和治安安全情况;卫健委部门:检查卫生许可,卫生达标情况以及其他管理权内相关检查;住建局:检查开办的宾馆的工程竣工手续,对自建或改建房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是否有效,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消防大队:检查宾旅馆是否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费安全检查合格证,并按照管理职权对宾旅馆履行法定安全消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40

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行业

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一)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县发改委);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

(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情况监督检查(县统计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4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县发改委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

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县发改委);

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43

加油站

县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商务局

1.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2.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加油站设备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成品油质量监督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