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浩邦同牛肉食品加工坊
发布日期:2025-12-1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郏县浩邦同牛肉食品加工坊

郏市监处罚【2025】304号

郏县浩邦同牛肉食品加工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第四十四条 / 第三项

1、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进行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00元(柒佰元)

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