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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3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2〕2

郏县金贵人化妆品店

郏县金贵人化妆品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美容经营活动等案

警告;罚款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八条;《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版)》第八十三条给予该场所: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冯钦飞16040522010

金艳娜16040522032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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