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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生监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1-03
序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备注
1医疗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郏县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2.是否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3.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4.采供血机构是否存在非法采集血液或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5.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基层医疗机构注射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条郏县卫健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公共场所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是否按要求检测空气、微小气候;3.顾客用品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及检测;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和检测;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第35号)第三条第一款郏县卫健委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抽样检验1.供水单位建设项目是否依法验收;2.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并开展日常性检验;3.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是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 5.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清洗、消毒;6.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4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第三十六条郏县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抽样检验1.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疗用品是否达到灭菌要求;2.是否定期开展灭菌和消毒效果检测活动; 3.是否对购进的消毒产品进行索证; 4.是否按要求排放废水、废物; 5.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服务机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 6.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消毒服务机构使用的消毒与灭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8.消毒灭菌工艺流程和工作环境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5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第四条郏县卫健委学校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新、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环境噪声、教室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和黑板、课桌椅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情况;4.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三款郏县卫健委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是否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2.是否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3.机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4. 设备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7放射卫生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郏县卫健委放射诊疗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放射工作人员配置及其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是否开展预控评并经行政部门验收; 4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
8计划生育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第二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郏县卫健委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现场检查1.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的合法性; 3.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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