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
关于2024年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7068371(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郏县行政路西段路南 邮编:467100
1 | 项目名称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分公司十三矿己四瓦斯发电站项目 | 项目编号(代码) | 2307-410425-04-01-631317 |
建设单位名称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郏县堂街镇邵湾村村委会 南100米1号 | |
受理日期 | 2024-1-16 | 办理部门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 | |
环境影响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编制单位 | 河南橦华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办件状态 | 受 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375-7068371 |
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5-7068371 传真:0375-706881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分公司十三矿己四瓦斯发电站 | 郏县堂街镇邵湾村村委会南100米1号 | 河南橦华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郏县堂街镇邵湾村村委会南100米1号,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新建3×1000KW瓦斯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728万度,年利用瓦斯864万立方施。 | 一、废气保护措施;按照环境攻坚要求建设标准车间。废气经3套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过程在发电机组燃料后出气口安装消声器,撬装式发电机组内壁设吸声材料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焊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禁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