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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9-20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

关于20239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920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20日-20239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7068371(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郏县行政路西段路            邮编:46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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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100MW风电项目

项目编号(代码)

2303-410425-04-01-454851

建设单位名称

郏县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郏县薛店镇、茨芭镇

受理日期

2023-9-20

办理部门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

环境影响报告类别

报告表

环评编制单位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状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0375-7068371

 

关于202392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920—20239月265个工作日)

电话:0375-7068371    传真:0375-706881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郏县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100MW风电项目

郏县薛店镇、茨芭镇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郏县薛店镇、茨芭镇,总投资69363.7万元,设计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永久占地0.8820hm2。

一、施工期废气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和环境监管工作,施工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率达到百分之百。施工期间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二、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后综合利用。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绿化。

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过程加强对来往车辆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避开村庄等环境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倡导文明施工。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开挖土方用于生态恢复,其他固废综合利用。生态措施:建在垃圾分类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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