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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8-17

8月17日,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及《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3〕35号)等政策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郏县实际,制定了《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部分。

(一)招生原则。即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原则,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坚持统筹协作原则。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明确全县小学及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三)招生计划。明确农村小学、初中,城区小学、初中,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四)报名条件及批次。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条件及批次安排。

(五)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学校在招录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规范招生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保障义务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做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工作,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

(六)保障措施。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圆满顺利,明确五项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实行审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公示制度。

三、关键内容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

2.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3.坚持严控班额。

4.坚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四、适用范围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郏县教育体育局

2.解读人:郭延辉  白会琴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5161135



相关文件: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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