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股室、派驻单位窗口,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顶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平审改组办〔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平顶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