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郏县13个乡镇和2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郏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rar
中共郏县县委办公室
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