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所属的郏县龙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单位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同意,由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承接郏县龙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