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交通运输局同意,由“郏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接该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