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郏县招聘乡村医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郏卫〔2023〕23号)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张莹莹等190名同志(详见附件)为郏县2023年招聘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2日)。
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于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郏县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375—7068031
监督电话:0375—7068016
附件:郏县2023年招聘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郏县招聘乡村医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