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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9

根据《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要求,我县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保留、废止(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9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邮寄地址:郏县司法局

(二)电子邮箱:jxzcfg2020@163.com

(三)联系电话:0375-5161316


附件:《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郏县司法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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