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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30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郏县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2-12-15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开征求了《2021-2030郏县妇女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2030郏县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现将相关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县委组织部

关于《妇女发展规划》“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策略措施”

2.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鼓励高校开设领导力相关课程,培养年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及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建议删除

已采纳

2

县教体局

一、关于《妇女发展规划》“妇女与教育”“策略措施”: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均衡。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学生中的比例,支持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基地和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加强对基础学科拔尖女生的培养,持续提升我县高等教育质量,为女性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建议删除该项

10.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成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议修改为“多举措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渠道。”

12.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妇女研究及性别平等相关课程。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基础和性别平等意识的专业人才。建议删除该项

已采纳

3

县民政局

关于《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福利”“策略措施”。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推动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建议修改为“推动县、乡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已采纳

4

县卫健委

 一、关于《妇女发展规划》“妇女与健康”“策略措施”。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建议修改为“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上级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我市公立儿童医院建设,推动达到三级水平。”建议删除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两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市、县两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议修改为“构建县、乡、村三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政府建设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实现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建议修改为“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持续完善新生儿救治网络,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运体系建设,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转运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

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建议修改为“提升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

“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建议删除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增补叶酸、孕期保健等服务,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建议修改为“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增补叶酸、孕期保健等服务,提升产前筛查和协助服务对象转诊等服务能力。”

“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建议删除。

已采纳


郏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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