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 (厅字 [2022]34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 号) 文件精神、我们拟定了《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办法》、《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试行)》、《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试行)》、《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四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宝贵意见(可在原稿上提出或书面反馈)。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806室(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unshuai2010@126.com)。
联系电话:0375-7215059
附件: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郏县农村集体经营值收益调节金设用地地增征收性建土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
郏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