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提高《通知》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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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67100(信封封面请注明“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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