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升政府审批服务效能,营造更好营南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2〕1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郏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郏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375-516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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