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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郏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管理,加强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促进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河南省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要求,起草了《郏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郏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联系单位: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jiaxianjiansheju@163.com

联系电话:0375-5182886 

附:《郏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


郏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县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高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管理,加强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促进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河南省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强化窨井盖安全管理,对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不断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责任,确定权属,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窨井盖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保证窨井盖权属单位和管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逐步推广应用具备防盗、防滑、防移位、防沉降、防坠落等功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窨井盖安全性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各类窨井盖的责任主体;确保各类窨井盖在满足使用、保障功能的前提下,材质统一、标识清晰、外观规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窨井盖完好率;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逐步实现市政设施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

(二)阶段目标

1.2021年3月底之前,完成城市公共区域所有窨井盖确权建档和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 6月底之前对所有普查统计的窨井盖统一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12月31日前完成4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2.2022年完成4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3.2023年完成剩余2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四、整治范围

(一)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广场、免费公园、绿地及体育场地等城市公共区域内设置的所有窨井盖。

(二)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窨井盖专项整治参照本方案实施。

(三)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制乡镇等区域的窨井盖专项整治参照本方案实施。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普查,明确权属。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等窨井盖权属部门(管理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普查,理清各类窨井盖(包括联建、共用管道井)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窨井盖的管理责任和治理任务。

(二)规范施工,确保质量。窨井设施施工要结合运行环境和设计使用年限要求,选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安装。加强窨井盖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窨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盖在建成移交时,应设置统一标识。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窨井盖管理单位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分类整治,安全运行。各权属单位要依据台账,统筹有序开展整治。对已确认为废弃的窨井盖,由产权管理单位在规定1个月内完成填埋;低洼、易潜等区域的窨井,要加装防坠网。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盖体损坏、发生沉降的老旧窨井盖,要及时进行维护改造,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规范标识,信息管理。统一规范窨井盖标识,内容包括编号、类别、产品型号、执行标准、规格材质、承载等级、生产日期和管理单位等相关信息。要结合窨井盖普查,建立“一路一档案、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权属”的电子档案。具备条件的权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窨井盖智慧化升级改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逐步提升窨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建立机制,长效管理。落实窨井盖管理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人报修、群众投诉、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时处理到位。

六、责任分工

(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实施、资金保障、考核奖惩等任务。

(二)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所属行业部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窨井盖普查确权、规范治理、整治提升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教育系统学校、各类体育场馆范围内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公安系统依法打击偷盗、破坏窨井设施和相关警示防护设施及违法收购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所属公安窨井盖、信号灯电源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在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维修和更换作业。

县财政局负责将窨井盖维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窨井盖专项整治县级奖补资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本行业和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在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维修和更换作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交通系统本行业和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在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维修和更换作业。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本行业和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抓好本系统及督导卫生健康系统本行业和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窨井盖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本系统及督导城市管理系统本行业及所属窨井盖的普查、整修和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在城市管理上的窨井盖维修、更换作业。

县供电公司、县银龙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县燃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分别负责本系统所有的窨井盖普查、治理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居民小区、企业内部等的窨井盖,由各权属单位负责普查治理和日常监管,对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修、养护管理。

对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无物业服务单位的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各类窨井盖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明确管理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完善整治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张毅任组长的窨井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例会、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严密组织整治,确保施工安全。各窨井设施施工单位要选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安装。改(扩)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加固窨井盖设施的应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道路工程建设企业单位应当及时将窨井盖交管理单位保管,窨井设施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要将窨井盖应急处置作为城市地下管线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做到建管并重。窨井设施权属单位要对本次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编列专项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将窨井盖日常维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在窨井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予以修复。

(四)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完成整治。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差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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