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 |||
标题 | 河南巨量众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 ||
分类 | 举报 | ||
内容 | 我于2025年4月10日在抖音平台看到河南巨量众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播介绍Ai无人甩手直播项目,声称不用真人出镜只需要甩手,每天自动卖出货物,还时不时展示对方的后台数据。而后对方通过微信跟我介绍了项目和要求并承诺保底两个月内赚取纯佣金5万元。于是我在2025年4月26日上午到达对方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付款后我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学习和直播准备,并按照对方提供的直播方法和提供的Ai软件去操作。至今账号没有任何起色并且分文未挣并且期间该公司并未对我进行实质性的帮助和指导。后经了解发现,抖音平台是禁止无人直播。于是我向对方提出退款,对方无任何理由拒绝我,也不理我,现要求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整顿规范其经营活动,退还我的全部费用1万元,肃清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按约定提供服务,否则应退款”,该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和帮助,违反上述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经营者不得虚构商品效果、篡改数据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公司以“保底收益5万元”为诱饵签约,实际无法兑现,构成虚假承诺。我现要求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退还我全部费用1万元,肃清行业不正之风。 | ||
留言时间 | 2025-07-01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到留言后,2025年7月2日,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河南巨量众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5MAE8FLP24J,法定代表人:赵旭克,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郏县凤翔大道与张良路交叉口向北150)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内容是直播带货及提供相关直播技术服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相关抖音账号发布有作品,且未发现其相关宣传彩页、音视频等涉嫌虚假宣传的资料,现场负责人陈述仅通过直播对该公司的相关技术服务做介绍,现场提取营业执照一份、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各一份、合同一份、与诉求人的聊天记录一份、直播收益后台历史数据一份。后与留言人沟通,留言人提供有直播技术服务合同、聊天记录、手机截图等资料,同时表达诉求为要求上述公司退回1万元押金,河南巨量众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也提交情况说明一份。经市场监管局研判,您签订该合同的费用支出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所指的“消费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的规定,您提出的要求退还一万元押金的诉求不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所规定的受理情形。目前的争议焦点是合同双方相互认为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该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依据《直播技术服务合同书》第六章的约定司法途径解决相关争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5556315。(以上内容由县市场监管局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5-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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