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 |||
标题 | 社保缴纳 | ||
分类 | 咨询 | ||
内容 | 我妈1972年出生,今年52岁,户口在郏县南村,未缴纳过社保,看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为55岁,想从现在开始缴纳,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缴纳职工或者灵活就业,是否可以补缴过往年份? | ||
留言时间 | 2024-03-03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关于网民所咨询“家人年龄为52岁,看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为55岁,想从现在开始缴纳,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缴纳职工或者灵活就业,是否可以补缴过往年份?”问题,相关情况如下1.按照《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综上所述,该网民的家人今年52岁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需带本人身份证到行政审批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填写《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即可;自参保之日起向后延续缴费满十五年,达到67岁时方可领取养老金,不能补缴过往年份养老金。感谢该网民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55699。(以上内容由县社会保险中心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4-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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