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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郏县名郡壹号院小区开发商违规交付 | ||
分类 | 举报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河南郏县中央名郡壹号院小区的业主,我要反应的是:1、开发商(平顶山名郡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守戈 电话13461255050)以及物业在不提供三书一表一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1月20日强行交房;2、并且要收取垃圾费500元电梯费500元楼梯费100元等各种不合理费用;3、目前小区电力不是国家规定的直供电,工程没有竣工备案、消防未得到政府验收、燃气没有供应、人防地库还在施工;完全不具备交付条件 目前开发商和物业态度极其嚣张,否定国家政策规定,否定三书一表存在,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业主反馈事项;小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求政府领导给予底层群众帮助,小区几百名业主将感激不尽。 | ||
留言时间 | 2024-01-22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中央名郡壹号院项目位于行政路与银马路交叉口东北角,小区内有6栋楼共324户,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合同约定与2024年9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目前还未到约定交付时间。现该项目除地下停车场有剩余工程正在施工外,地上工程已完工。在个别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急需装修,已提前开始装修业主26户。河南佳道通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郏县分公司于2023年11月先期入驻,履行小区绿化、电梯公共设施设备养护、调试。 关于三书一证、水电问题:目前该项目虽已通水、通电、通路,但地下室尚有部分工程仍在收尾阶段,尚未完工无法提供三书一证。 关于额外收费问题:根据《住宅内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六条之规定,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能更好的约束装修单位在装修施工期间施工的行为,避免违规施工对房屋主体及其他部位造成损坏。保证金装修完成后由物业进行退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至业主。收取垃圾费,用于对业主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对于电梯费、楼道恢复费收取问题,已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并责令停止收取,对已先期装修的业主已缴纳的款项,全部予以退还。 关于小区消防设施、地下室脏乱差问题:小区内消防设施及地下室消防设施按照施工图纸正在安装调试,待全部完工后组织人员统一保洁处理。 现住建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停止一切交房行为,物业先期进驻小区提供无偿服务,待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交房标准后,再开始收取物业费。保证金装修完成后由物业进行退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缴纳人员。对于电梯费、楼道恢复费收取,住建局未查到相关收费依据,已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并责令停止收取,对已先期装修的业主已缴纳的款项,全部予以退还,同时将物业公司疑似乱收费现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理。(以上内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4-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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