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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0月18日,我的新能源汽车在家门口充电时,综合执法在我车上留了红色的提示条说是我的车没有停在车位上,这次提醒,下次就该罚款了。这样的行为也是没有错的。我于当天下午六点下班回家后发现了纸条,于10月19日上午给综合执法打电话咨询,像我这种家是临街房,车开不进去,充电插座安装在外面墙壁上,车要在外面充电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对方回应只要没在车位上面停都得罚款,工作态度不耐烦,说不归他管,然后我问他其他咨询电话,他说他不知道,我把电话挂了。我的车一周充一次电,一次7个小时,平时白天车都在单位或者在停车位上。只有充电才停在家门口,也没有占用盲道和影响交通,如果不是充电,我也不会把车停在家门口。我想咨询领导,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操作?单位也充不成电。而且,凤翔大道上临街房大多都是修车生意,我看修车的都是把车停在临街房前面(不是人行道),一直以来综合执法也没有贴过条,我理解修车的是做生意谋生,但是我的这个情况,我也没有办法,我知道县休闲广场前面安装的有充电桩,但是离我家还有一定距离。我从2017年买车后就是这样充电的,在这之前,综合执法肯定也遇到过,也没有贴条,为什么这次贴了?是不是政策又变了,还是说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没在停车位上停就要罚款?那我看到中午的时候,饭店门口的车很多都没有停在车位上,也没有被贴条,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最后,我想反映的是综合城市执法公职人员的工作态度,现在的老百姓也都是有学问的,不需要吼着对别人说话。另外,我想咨询领导像我这种车需要充电,车开不进去家里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谢谢领导了!您关注的每个细小问题都是关乎着人民生活的大问题。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