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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郏县城市综合执法
分类 投诉
内容 于2021年10月18日,我的新能源汽车在家门口充电时,综合执法在我车上留了红色的提示条说是我的车没有停在车位上,这次提醒,下次就该罚款了。这样的行为也是没有错的。我于当天下午六点下班回家后发现了纸条,于10月19日上午给综合执法打电话咨询,像我这种家是临街房,车开不进去,充电插座安装在外面墙壁上,车要在外面充电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对方回应只要没在车位上面停都得罚款,工作态度不耐烦,说不归他管,然后我问他其他咨询电话,他说他不知道,我把电话挂了。我的车一周充一次电,一次7个小时,平时白天车都在单位或者在停车位上。只有充电才停在家门口,也没有占用盲道和影响交通,如果不是充电,我也不会把车停在家门口。我想咨询领导,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操作?单位也充不成电。而且,凤翔大道上临街房大多都是修车生意,我看修车的都是把车停在临街房前面(不是人行道),一直以来综合执法也没有贴过条,我理解修车的是做生意谋生,但是我的这个情况,我也没有办法,我知道县休闲广场前面安装的有充电桩,但是离我家还有一定距离。我从2017年买车后就是这样充电的,在这之前,综合执法肯定也遇到过,也没有贴条,为什么这次贴了?是不是政策又变了,还是说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没在停车位上停就要罚款?那我看到中午的时候,饭店门口的车很多都没有停在车位上,也没有被贴条,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最后,我想反映的是综合城市执法公职人员的工作态度,现在的老百姓也都是有学问的,不需要吼着对别人说话。另外,我想咨询领导像我这种车需要充电,车开不进去家里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谢谢领导了!您关注的每个细小问题都是关乎着人民生活的大问题。麻烦了!
留言时间 2021-10-19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县城市管理局调查,为创建县文明城市,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城市管理局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拉网式治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属于违规停车。针对网民来电反映情况,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释。经调查网民所拨打的电话为违停车辆处理热线电话,只负责违停车辆处理,其他问题并不在该热线范围,且工作人员也没有态度不耐烦。为人性化管理,建议网民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改造,在停车位内规范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充电,也可到公共充电桩上进行充电。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巡查管控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切实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今后市民如发现违法停车、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停车位、僵尸车或者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等现象的,可以向县城管局进行举报,举报热线为12319,县城管局将第一时间受理并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以上内容由县城市管理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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