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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交房不提供三书一证是否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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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郏县建安新星苑于2021.10.17通知交房 但向其工作人员不出具三书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合格证) 是否合理 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自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21.4.1)已违约6个月之久 仅仅赔付三个月物业金 是否合理 是否违法 | ||
留言时间 | 2021-10-18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新星苑小区由河南省广阔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一期项目于2019 年开始投入建设,第一批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但在施工过程中,经历多次新冠病毒疫情管控和扬尘治理管控,导致项目施工进度延期,开发公司已在第一时间跟业主做了解释,并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理解。该项目一期工程水电等配套工程也均已完工,正在做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预计到 12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届时向业主交付。鉴于以上延期交房,个别业主有诉求,想提前进行装修,开发公司经过考虑,在保证安全等方面的前提下,同意个别住户领取钥匙,且未收取任何费用,允许其提前装修,可能因为这一决定造成部分业主产生误解,我局已督促开发公司通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关于违约赔付物业费问题,开发企业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赔付。(以上内容由县住建局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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