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 |||
标题 | 咨询农村低保补助标准问题 | ||
分类 | 咨询 | ||
内容 | 我奶奶去年申请的低保,今年开始领取低保补助,每月是140元,但是我今天在郏县之窗上看到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的通知上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570,355提高到不低于590,377,也就是说之前是每月最低355元,我不知道我奶奶的每月140元是怎么回事,因此想要咨询一下这个标准是怎样确定的?谢谢 | ||
留言时间 | 2021-09-29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郏县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为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260元/年(每月355元),低保标准是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此标准时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我县农村低保资金实行补差发放,按照其家庭困难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即A类每月发放资金230元,B类每月发放资金180元,C类每月发放资金14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省定的178元。综上所述,网民所反映的低保标准和资金发放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以上内容由县民政局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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