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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翰林苑北苑小区房子质量问题,物业置之不理,开放商放任自流!!
分类 投诉
内容 本人于2017年买翰林苑北苑小区一套住房,位于15号楼1单元7楼南户,在2018年6月出现房子渗水现象。由于,西户房主装修导致我家房子渗水。多次找物业解决问题,没有实质性回复。搪塞,编造各种理由。现我家住房多处地板晃动,壁纸开裂!墙皮脱粉。家具被泡发霉。找到原因是主水管有南户向东、西户分支。向西户分支的水管由于质量不好导致我家渗水,事后,西户和我多次找到物业解决。查出问题,并在我家门口插入向西户分流的新水管。我家泡水的问题,和个人损失,家具、地板、墙体、壁纸、插座等损失。再无人问津!特请上级领导帮于我解决实质问题!
留言时间 2021-07-09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翰林苑小区由河南源鑫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入驻开展服务。2019年接到网民报修住户客厅漏水,物业公司就前往家中抢修,入户后发现客厅地面渗水,抢修人员立即切断水源,寻找漏水点,发现漏水部位在该住户铺设的地面瓷砖下面通往东户的供水管道处,当时判断责任可能属于地产工程施工方。出于为住户服务的宗旨,物业公司与网民沟通说明抢修需要破拆瓷砖地面,该网民提出赔偿要求,数额高达数万。物业公司表示无法处理,上报工程施工方负责人。该负责人即时安排工程施工人员对该网民家中通水管道进行处理,用从走廊公用部位剔槽的方法将同是7层住户的水管改道并修复,不再从7层南户通过,彻底解决了渗水的问题。但该网民以没有得到赔偿为由,拒缴物业公司服务费,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并坚持认为造成漏水的原因是项目施工问题。物业公司与工程施工方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由物业经理陪同该网民与其父亲见面,观察分析现场后告知其父亲,造成漏水原因不属工程施工问题,应自行负责,其父亲沉默,没有对此问题提出异议。物业公司也与该网民沟通,因当时发现及时只有少量渗水没有造成损失(如果该住户家中积水过多6楼住户一定也存在漏水,但6楼没有发现漏水现象)。物业公司本着与业主和谐相处的初衷适当为该住户提供补偿,缓解矛盾,遭该住户拒绝,明确表示没有2万是不可能的,所以此事搁置至今。因物业公司与该网民对于漏水原因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住建局建议该网民可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漏水原因,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以上内容由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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