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郏县长桥镇前凌堂村环镇南路增设路灯以改善夜间照明条件的提案”(提案第5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问题的关注,您的提案切实反映了村民的出行需求,对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部署与责任分工
成立专项工作组: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晓亮牵头,联合长桥镇财政所、镇美丽乡村办、镇派出所、镇土地所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负责前凌堂村环镇南路路灯增设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向上级交通部门对接协调项目资金(该道路为省道S322)。
明确时间节点:预计2025年10月中旬前,完成对前凌堂村环镇南路的全面勘察,确定路灯安装位置、数量及具体技术参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和审批,报上级部门审核落实路灯建设及后期维护资金。待资金批复筹措完成后,2026年2月启动路灯安装工程,确保2026年4月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具体措施落实
(一)路灯建设方面
组织专业设计团队结合道路实际情况,科学规划路灯安装点位,选用节能环保、照明效果好的LED路灯,保障照明覆盖范围和亮度满足夜间出行需求。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路灯设施牢固、安全、耐用。
(二)维护管理方面
设立路灯维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路灯的日常检修、故障修复及电费支出。建立“镇-村”两级巡查机制,土地所定期抽查,长桥镇前凌堂村安排专人每月巡查,前凌堂村安排村民代表参与日常监督,确保路灯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后续工作保障
我镇将持续关注前凌堂村环镇南路路灯使用情况,定期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同时,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对全镇农村道路照明情况进行排查,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