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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
建议人
南兴文
标题
关于传统村落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建议
建议内容

由于渣园乡中国传统村落项目专项资金未到位,为加快传统村落的发展,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力度、注重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协调传统村落专项资金的拨付。


承办单位
财政局、住建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南兴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传统村落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财政局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2021年以来,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传统村落专项资金180万元,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全额下达至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下一步,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二是及时拨付资金。积极筹措资金,在确保“三保”的基础上对已达到拨付条件的项目,分批逐步拨付项目资金,做到应拨尽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传统村落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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