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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郏县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报告
日期:2025-11-06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河长制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聚焦管水治水护水重点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县河湖整体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与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河湖管理基础全面夯实

我县始终将落实河长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持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县第一总河长李红民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协调会听取进展,并多次带队开展巡河调研,有效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2025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9765人次,巡河完成率达100%。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河长办及时下达督办函6份,所有问题均高质量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了巡河工作的实效性与权威性。

二、聚焦问题、精准治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持续深化“清四乱”整治。坚持将“清四乱”作为河湖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抓手,持续巩固拓展整治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清运河道垃圾1985立方米,清理河道187公里,清除妨碍行洪林木1000余棵,整治鱼塘1处、围堤2处,农村水域环境显著改善,为全县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精准开展图斑复核。严格按照水利部遥感监管要求,对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全面现场核查与系统整改。针对水利部驳回的46处图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一到场复核、准确认定,确保所有图斑底数清晰、定性准确、整改到位。三是高标准完成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共接到省市交办及暗访反馈问题8处,均已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的管理闭环。

三、科学规划、示范引领,幸福河湖建设开局良好

一是有序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4条县级河流的健康评估,并系统编制《郏县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全面呈现河流“体检”结果,为下一步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系统性保护修复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二是完成胡河、叶犟河、运粮河三条河流划边定界工作。明确了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夯实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重要基础。三是分期、分级、分段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完成了芝河、柳杨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市级验收,被评定为市级幸福河湖。同时,今年我县被评为河南省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成果基础上,对全县14条河流进行了整体规划。其中,郏县白庙乡在县第一总河长指导支持下,对境内河道、渠道实施全面疏浚整治,率先实现全域水系自流联通,成效显著。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巡河履职效能。强化各级河长责任担当,提升巡河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强化履职监督与考核,确保巡河频次与质量双达标。完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巡河不流于形式,真正实现“巡河必查、查河必治”,巩固河道治理成果。

二、强化“一河一策”精准支撑。在已完成4条县级河流健康评价的基础上,逐步将评价范围扩展至全县主要河湖。深化评价成果应用,将健康“诊断”结果作为编制和优化“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的核心依据,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转变,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提供精准导航。

三、高标准推进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细化完善幸福河湖建设标准与评价体系。压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责任,实施“一河一景”差异化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在规划设计、资金筹措、长效管护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形成一套体系完整、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郏县经验”,力争在全省走在前、作示范。

四、巩固“河长+”工作机制。健全河长制框架下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水利、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非法采砂、围垦河湖、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良好管理秩序。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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